王某到某海鲜批发市场采购海鲜,王某看中了某鱼摊的鲫鱼,在与摊主商量好了购买价格之后王某就选了四尾鱼准备称量,此时摊主拿出了一个特别厚的塑料袋装鱼,称量后重量是8斤多点,王某觉得似乎没有那么重,于是要求摊主换一个普通的薄塑料袋再称,结果这次的重量变成了不足7斤,王某对如此大的差别感到十分的气愤。
法律来帮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 价格合理 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在出售商品时,经营者不得增加包装物 附着物重量并计入到商品的净重,如果经营者增加包装物 附着物重量并计入到商品的净重而造成商品短斤缺两,属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补足商品数量 赔偿损失等,还可以按购买商品价款1倍的标准提出赔偿要求。同时消费者有权向工商 技术监督等部门举报,由执法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