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沈阳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一般来说,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交通事故中若出现了人员伤亡的情况,赔偿标准也就更会高。那交通事故赔偿到底有哪些内容?下面沈阳交通事故律师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赔偿明细的相关知识。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沈阳交通事故律师告诉您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丧葬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沈阳交通事故律师表示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能逃逸。若需要赔偿就按照法律标准赔偿,避免产生更多的纠纷。如您有相关问题,可以通过直接来所咨询、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349、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这三种方式进行法律咨询及在线预约沈阳交通事故律师面谈。